合同管理是当事人双方或数方确定各自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虽不等于法律,但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范畴,受经济和刑法法则的约束,合同管理主要是指项目管理人员根据合同进行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是法学、经济学理论和管理科学在组织实施合同中的具体运用。
公司大了,管理供应商的人多,一定要有标准的合同文本。但供应商那么多,情况各异,所以标准文本不能定得太死,要有个浮动范围。可由专人收集以前合同谈判中的例外,以及主要负责人、律师的意见,规定哪些条款变动可以接受,哪些可以谈判,哪些则绝对不能变动。在标准文本的基础上,供应商管理经理可加入与特定供应商有关的内容,这样就产生合同的初版。要注意的是,做为采购方,应尽量用本公司的合同文本。有些供应商会推荐自己的“标准文本”。用本公司的文本,起点就高,就顺着自己公司的思路。
合同谈判其实是两部分:对内征得内部意见一致,对外说服供应商。这两部分交替进行,很容易旷日持久。几个做法可帮助合同谈判顺利进行:
(1)单页战略总结(Single Page Strategy)来帮助内部人员达成共识。合同很大,但真正要想达到的目标就那么几个。绝大多数内部人员所关心的也就是那几个目标。这些人很忙,不会有时间去读整个合同。所以可把合同的关键点总结在一页纸上,同时附上供应商的基本信息(例如规模、采购额、采购产品、与本公司的产品的关系、现有合同状况、当前最大的问题等),有助于尽快达成内部共识。这个总结主要用于通过合同初稿。
(2)谈判总结(Negotiation Summary)。谈判过程往返很多,变化频频。可维持一个文件,分栏、逐点说明我方立场、供应商立场、双方是否达成共识等,并标明时间。这份文件有助于和上级主管层的沟通。因为他们需要知道更详细的内容,以供拍板决策;也可约束供应商,防止他们对已达成共识的内容反悔。
(3)升级渠道(Escalation Channel/ Process)。这是为防止内部决策者不及时做出决策或提出反馈意见。有些合同可能牵扯到产品设计、销售、客户服务、供应管理、律师等多个部门。每一个部门的头都得点头。而这些人都是忙人,不一定会及时审阅。升级渠道可详细规定各级主管在多少时间内应作出决策,不然的话应升级到上一级。这样,期望明确,内部客户就会更配合。
签了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就自动生效、执行。原因往往并不是供应商拒绝执行,而是采购方忽略有些条款。例如Volume Rebate,一般是根据对供应商的每年采购额来提成,有时候采购量超过下限但采购方没有去收。年复一年的降价也是如此。有时候到了降价时间但采购方的订单上还是老价钱。这主要原因是采购方缺乏自动的合同管理系统,所以错过一些大的合同里程碑。再就是双方的理解不一样。例如年复一年的降价定在3月1日生效,供应商的理解是从3月1日起新收到的订单用新价,采购方的理解是3月1日以后收到的产品都用新价。如果一个产品的供货周期是6星期的话,这争议就是一个半月的采购量。这些都得在合同中具体说明。对内部来说,确保内部客户使用合同供应商也是合同执行的重要一环。情况往往是,你签订了合同,工程设计部门却在用没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办公室耗材部仍在随便从别的供应商采购。缺乏自动的合同管理系统是一个原因,因为内部客户不一定知道哪些供应商是合同供应商。合同供应商的绩效表现是另一个原因:表现不理想,内部客户不愿意用。这些都得供应管理部门去解决。
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今,加强合同管理是争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放松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就很难取得工程盈利,甚至造成工程亏损。
1、增强合同和索赔意识
由于中国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国内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和索赔尚未引起业主和承包商的高度重视。所以,首先应加强对经理部各层次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其次还要研究FIDIC合同条件、研究国际工程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方法与程序、研究国际工程合同与索赔案例,使项目组成员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合同意识是市场经济意识、法律意识、工程管理意识的综合体现。
2、严格进行合同交底
首先应该由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处理。其次,项目负责人向项目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并解答各职能部门提出的问题,形成书面交底记录。然后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向其所属执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陈述合同基本情况、本部门的合同责任及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等,并解答所属人员提出的问题。最后,各部门将交底情况反馈给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由其对合同执行计划、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发各执行人员,指导其活动。
3、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因此对合同变更的处理要迅速、全面、系统。合同变更指令应立即在工程实施中贯彻并体现出来。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这些变更最终都是通过各分包商体现出来。对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是工程变更起因与工程变更问题处理,是确定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的直接的依据。
4、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首先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协调好各方面关系,使总承包合同的实施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其次还要建立文档系统。项目上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最后还要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总承包商和业主、分包商之间的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请示、指示都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