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中所谓协调作业,包括工商、税务、银行、运输、商检、海关、外汇、保险、电信、认证等部门,以及商城、商户、企业、客户等单位按一定规范与程序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协调工作,共同完成有关电子商务活动。
(1)有关协调作业部门(不含广大客户)通过专线或IP隧道与电子商城互连;
(2)共同协商制定同意高效的作业规范与程序;
(3)共同制定降低电子商务运行成本的资费政策;
(4)推行实施协调工作(CSCW)。
1、协同的信息管理
2、协同的业务管理
3、协同的资源交互·共享知识和信息
4、应用的个性化
5、商业智能
6、支持企业发展和业务流程调整